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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19-20-1)
( 发布日期:2019-08-27 阅读:2270 次)

各教研室于开学前三周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检查形式以资料检查、集中听评课相结合,在督促教师完善、规范各类教学资料的同时,重点检查备课情况、课程的学情分析、课程标准与内容选取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等,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对检查情况进行讨论点评,重点做好问题课程的整改。

一、检查范围

新学期各类课程(含实训类课程等)相关资料及期初教学情况(包含兼职教师所授课程)

二、检查项目

(一)教学资料检查

1、各理论、实践环节课程标准电子文稿。如有改动,请在末页附变更说明。说明要打印一份签名后交教研室主任审查,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分院教学办存档备案;

2、课程教案(或备课笔记)、多媒体课件电子文稿;

3、各理论实践环节的授课计划(按要求网上提交)

4、授课班级的学习情况记载表;

5、含有实践环节课程的实训任务书、指导书。

6、泛雅课程网站准备情况。

7本学期新开设课程教学资料需要提交提前6周的内容。

(二)集中听评课

专业教研室组织听评课采取“集中+全覆盖”相结合的方式,期初和期中各安排至少一次集体听课,并根据专业方向合理组织同类课程教师互听课,做到每学期每位老师在教研室内至少被听一次课。

基础教研室重点组织新加入授课教师的被听课活动。

三、时间要求

1、开学第二周周一下午(92日)2:00在各教研室完成期初教学资料检查。

2、各教研室主任于第三周周一(99日)前完成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本学期教研室听课计划(包含集中和如何全覆盖的交叉听课安排)并上交,期初听评课总结及期初检查总结第四周周五(920日)交分院办存档。

四、其他事项

1、专业(方向)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对本专业(方向)课程教学进行指导与督查。各教研室主任根据期初教学检查的要求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做好期初检查的组织工作。

2、期初检查成绩将作为各类考核、评优依据之一。

信息技术学院

201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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