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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安全卫生制度
( 发布日期:2018-08-27 阅读:1148 次)

1、实训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训室的安全卫生是实训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2、实训室要有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并与办公室分开。实训室的安全、卫生工作由专人负责,进行常态检查,并做好记录。

3、实训室的贵重物品、材料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有领用办法和使用记录。

4、实训室的环境与设施要符合相应专业的要求,仪器设备的通风、照明、温度、湿度等各项指要达到国家标准。实训室的水、电等设施布局要安全、规范。

5、进入实训室操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实训室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扳动其他重要机关。

6、实训室严禁任何人员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7、实训室内严禁一切危害或可能危害实训室和实验仪器设备安全的任何行为和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逐出实训室。

8、实训室管理人员有责任保持实训室的卫生、整洁环境、做到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9、实训室管理人员离开实训室前,必须切断电源和关闭其他应关闭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

10、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地对仪器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若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对造成安全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11、实训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其实训室管理职责,对因管理疏忽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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