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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17-18-1)
( 发布日期:2017-09-04 阅读:1161 次)
各教研室于开学第二周周一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检查形式以资料检查、集中听评课相结合,在督促教师完善、规范各类教学资料的同时,重点检查备课情况、课程的学情分析、课程标准与内容选取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等,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对检查情况和集中评课进行讨论点评,重点做好问题课程的整改
一、检查范围
新学期各类课程(含实训类课程等)相关资料及期初教学情况
二、检查项目
(一)教学资料
1、各理论、实践环节课程标准电子文稿。如有改动,请在末页附变更说明。说明要打印一份签名后交教研室主任审查,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分院教学办存档备案;
2、理论课程前六周纸质教案(或备课笔记)、多媒体课件电子文稿
3、各理论实践环节的授课计划(按要求网上提交)
4、授课班级的学习情况记载表
5、含有实践环节课程的实训任务书、指导书
6、课程网站准备情况。
7、本学期新开设课程教学资料需要提交提前6周的内容。
(二)课程建设与教学情况
通过教学资料检查、听评课等途径,检查课程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三、时间要求
1、开学第二周周一下午(9月11日)2:00在各教研室完成期初教学资料检查。
2、各教研室主任于第三周周一(9月18日)前完成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并上交,期初听评课总结及期初检查总结第三周周五(9月22日)交分院办存档。
四、 其他事项
1、各教研室主任根据期初教学检查的要求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做好期初检查的组织工作。
2、专业(方向)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对本专业(方向)课程教学进行指导与督查。
五、期初检查成绩将作为各类考核、评优依据之一。
信息技术学院
20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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